财经记者可以参与买卖股票?

来源:转载 2014-11-19 12:05:18 浏览:

如果说像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等属于十分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话,那么财经记者参与股票买卖则显得更加“低调”和“平常”,似乎司空见惯。记者炒股在中国非常普遍,许多财经记者一边做着股评节目,一边参与股票炒作。

即便在公开场合他们也不回避谈论自己的炒股经验。CCTV知名主持人张羽被曝在2006年上半年和女星陈好分别买入ST黑龙217.26万股和280.3万股,成为ST黑龙前两位流通股股东。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李雨霏主持着《交易时间》《市场分析室》两档专业财经类节目,她也公开承认自己是一个股民,还曾一度被套牢。

那么,财经记者是否可以参与买卖股票?财经记者炒股是否合法合规?应该说,目前不论是中国新闻界、媒体管理部门,还是学界,对此问题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深入的研究。在诸如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更为严重问题的掩盖下,记者炒股现象似乎还没有成为一个显著的议题,因此各界也还没有就此形成一些共识。

在中国,财经记者炒股十分普遍,除了“在工作时间不准炒股”等规定外,几乎没有什么特别规定。笔者接触的很多财经记者都坦言自己在做股票,甚至有时候也会有一些内部消息。

原《南方周末》财经记者庞瑞锋说:“我知道现在中国的媒体,记者炒股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当年我在《财经时报》的时候,老总鼓励我们炒股,说大家最好每个人都放一点钱进去,理论基础就是一旦跟自身利益结合起来的时候就会对市场无比的关注。从这个角度来说是对的,但是记者炒股另外的一个问题就是会影响到你对新闻的判断。客观公正不是空的,它是有一系列的制度保证的。应该是在2000年的时候,当时我在《财经时报》,就有一个同事,买了山东铝业的股票,但是这个股票老是不涨,他有一点着急,后来写点文章,相当于拉抬一下,这个就很不好。我想这种现象其实挺普遍的,举一个例子来讲,如果我是记者,我要重仓持有中石油的股票的话,大概是不会写中石油的负面新闻的,因为如果负面新闻一出来,会立马影响到股价。”

庞瑞锋的陈述透露了两个信息:一是在中国新闻界,财经记者炒股非常普遍;二是财经记者一旦买卖股票,肯定会影响其报道的客观性。这两点显然都符合实际。《华夏时报》总编辑水皮也指出:“财经记者利用职位优势炒股获利,一定会影响到今后报道的客观性。”

不客观的报道不仅损害媒体的公信力,也会对资本市场造成负面影响。众所周知,资本市场高度依赖信息,而且对信息的质量也有很高的要求,媒体在这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媒体的报道不透明,不全面,不真实,则会增加资本市场的噪音,提高而不是降低资本市场的信息浑浊度。

欧美等西方媒体对记者特别是财经记者的股票买卖行为有较为严格的限制,值得我们参考借鉴。西方媒体的自律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禁止买卖或交易”,二是“公开申报或披露”。

1.禁止买卖或交易

为了严格规避利益冲突,一些西方媒体往往禁止某些职员持有或投资股票、证券等某些金融产品,对于“跑线”的财经记者更是如此要求。比如美联社要求报道经济新闻的工作人员,不得持有那些他们经常报道的公司、企业、或者行业的股票、股权或者任何个人理财,也不能从经济上与这些公司、企业或者行业有任何联系。例如一名报道技术行业的记者,不能持有任何科技股;报道零售业的记者不得投资任何百货公司或者旗下有百货公司的公司股票。

2.公开自己的投资信息接受监管

有些媒体则要求记者披露自己的投资信息。比如,《华盛顿邮报》规定所有从事商业和金融市场报道的职员都需要向主管总编辑助理披露其金融财产和投资。《金融时报》规定,如果职员知道某些股份或有价证券的发展与他们或其亲人的金融利益有较大关系,且未向总编辑或执行总编辑报告,就不得撰写相关稿件或做相关编辑方面的决定。

当前,财经记者炒股处在一个法律和伦理的“灰色地带”,但毫无疑问,它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伦理问题。这一现象必须得到规范和管理。除了加强行政监管以外,更需要通过法律和自律机制来解决。

(本文摘自潘祥辉:《避免利益冲突:财经记者炒股的伦理与法理分析》。《新闻记者》201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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