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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纸上谈兵”光伏业遭立案调查 股民可登记索赔

浏览: 2022-09-19 08:22:02
江苏阳光(600220)于2022年9月14日晚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受此消息影响,15日江苏阳光一字跌停,16日跌8.68%,两天跌幅达17.92%。早在5月30日江苏阳光就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阳...

江苏阳光(600220)于2022年9月14日晚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受此消息影响,15日江苏阳光一字跌停,16日跌8.68%,两天跌幅达17.92%。

早在5月30日江苏阳光就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确定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第一,2021年半年报、三季报存货披露不准确;第二,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披露的部分财务数据不完全准确;第三,公司2013-2020年定期报告中未披露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向公司无偿转让“阳光”牌商标的首发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据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股票维权团队沈涛律师介绍,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构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因此给股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股民损失,目前其团队正通过微信yingke187登记受损股民,初步认定,凡是2022年9月14日收盘时持有江苏阳光的投资者均可联系登记,该部分投资者均有机会提起诉讼索赔。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阳光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成立于1994年2月,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主要从事精纺呢绒面料、毛纺、电汽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现有精纺纱锭12万锭,织机600台,年产精纺呢绒1800万米,高档服装120万套,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高支高档薄型面料生产基地,并于1999年9月27日上交所上市交易。

除了信息披露问题,江苏阳光跨界光伏产业同样受到监管层的关注。

2021年12月19日,江苏阳光公告称,巴彦淖尔市政府、乌拉特前旗政府与阳光集团签订了光伏新能源全产业链项目框架合作协议。2022年3月,公司再次公告,拟在内蒙古设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营光伏业务,注册资本20亿。两则关于跨界光伏产业的公告,大幅提振了该公司股价。2021年12月20日、21日,江苏阳光股价涨停;2022年3月9日-16日,收获5个涨停。2022年4月21日,江苏阳光再次公告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建设10万吨多晶硅、10GW单晶拉棒、10GW电池片及组件项目,同时建设10GW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约200亿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上证公函【2022】0261号《关于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事项的问询函》就上述项目出现的问题进行质询。5月12日,公司发布《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签订投资协议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坦言公司相关对外投资项目推进截至5月11日尚无实质性进展,目前《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编制完成,尚未进行可行性论证,相关事项尚处于早期意向阶段,目前尚无具体的筹资计划,相关项目能否顺利推进不确定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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