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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中签,唯特偶IPO重蹈覆辙?

来源:财通社 浏览: 2021-04-28 20:21:08
来源:财通社在今年第一轮的IPO抽查中,20家被抽中的企业,16家选择了终止IPO申请。高达8成的中止比例,让市场见识到了抽查的威力。近日,由证券业协会组织的新一轮IPO企业抽查再次启动。此次,两家企业“中签”成为监管层将启动现场检查的对象,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唯特偶”)便成为了其中“不幸”的二...

来源:财通社

在今年第一轮的IPO抽查中,20家被抽中的企业,16家选择了终止IPO申请。高达8成的中止比例,让市场见识到了抽查的威力。

近日,由证券业协会组织的新一轮IPO企业抽查再次启动。此次,两家企业“中签”成为监管层将启动现场检查的对象,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唯特偶”)便成为了其中“不幸”的二分之一。

从招股书来看,唯特偶也是问题多多,比如应收账款占比超四成、多次遭到行政处罚、大举分红1亿多后募资等。那么,唯特偶会不会重蹈前16家公司的覆辙,主动撤材料终止IPO呢?

应收账款持续走高

占比超过4成

唯特偶主营业务为微电子焊接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锡膏、焊锡丝、焊锡条等微电子焊接材料以及助焊剂、清洗剂等辅助焊接材料。

从财务数据来看,报告期内,唯特偶的业绩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

但该公司应收账款逐年增加,2018年至2020年分别为1.54亿元、1.77亿元和2.24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26%、58.23%和57.62%;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5.81%、36.81%和40.74%,2020年占比上升较大。

此外,唯特偶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远低于同行平均值。报告期内,该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81次、3.13次和2.94次,而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2018年和2019年平均水平分别为14.08次和16.08次。

唯特偶表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将持续增加,如若下游产业政策、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该公司应收账款将面临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十余次丢失发票

行政处罚不断

报告期内,唯特偶及其子公司多次因违法违规遭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其中,仅仅是因为丢失已开具发票而受到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就有多达11起,暴露了企业的内控存在不小的问题。

对此,唯特偶认为,公司客户数量较多,日常经营中在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寄送发票的过程中,客观上存在少量发票因转交过程疏漏而遗失的可能。

除了丢失发票外,最近一年内,唯特偶还因屡现安全生产隐患而连连遭行政处罚。

2020年7月17日,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对出具“(惠阳)应急罚[202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就唯特偶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维佳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的甲类车间使用塑胶材质手动抽提泵、清洗剂(水性)与助焊剂(易燃)混存等不规范行为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给予警告和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月14日,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出具“(深龙岗)应急罚[2021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唯特偶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行为给予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处罚,唯特偶保荐机构认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会对其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唯特偶招股书中在重点揭示安全生产风险时坦言,尽管公司有较完备的安全设施,制定了完整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及完善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但不能完全排除因生产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偶发性因素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

大举分红后

靠募资“补血”

唯特偶还存在报告期内大举分红,却又要通过募资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唯特偶此次IPO欲募集40762.76万元资金,其中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占到了24.53%。

欲用IPO募集资金“补血,但值得一提的是,唯特偶之前连续3年大额现金分红。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唯特偶的现金分红分别为1319.40万元、3078.60万元、3518.40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2.15%、56.79%、53.90%。

报告期内,唯特偶合计现金分红超过7900万元。

除此之外,唯特偶2021年还预计进行分红3078.6万元现金,这将让唯特偶四年来现金分红的金额超过1亿元。

但在连续大手笔分红的同时,唯特偶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始终为负,2018年至2020年分别为-8334.00万元、-3679.04万元、-4277.04万元。

刚分完如此多的现金,就欲IPO“补血”,这合理吗?

此前16家被查IPO企业撤回

今年1月29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根据规定,在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阶段,首发企业存在与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相关的重大疑问或异常,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释、影响审核判断的,可以列为检查对象。

今年1月31日,证监会发审委发布了“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抽签情况”(第28号公告),共20家企业中签,其中创业板11家、科创板9家。

截至目前,20家被抽查的企业中有16家企业终止IPO申请,其中科创板7家(总计9家)、创业板9家(总计11家),主动撤回率达到了80%。

除已撤回的16家企业外,还有4家企业情况如下:

浙江国祥(拟登陆科创板)因财报更新目前属于中止状态;

华之杰(拟登陆科创板)2021年1月29日回复科创板二轮问询;

扬瑞新材(拟登陆创业板)已回复两轮问询,目前因财报更新4月1日起处于中止状态;

九州风神(拟登陆创业板)今年3月2日因完成财报更新,恢复上市申请,目前仍未回复IPO首轮问询。

就被抽查企业主动撤回IPO申请,上交所和深交所早前表示,高度重视上述项目撤回情况,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梳理。从目前情况看,项目撤回原因有多方面因素,对其中涉及信息披露和保荐机构核查的若干问题,上交所已在审核过程中予以重点关注。

对于现场检查撤回的项目,沪深交易所表示,将充分发挥现场检查、现场督导与审核问询的监管联动机制,严把上市“入口关”。对于现场检查进场前撤回的项目,如发现存在涉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保荐机构、发行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能“一撤了之”,也绝不允许“带病闯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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