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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被举报垄断?腾讯刚刚回应

浏览: 2021-02-09 16:21:40
在过去近十年,互联网公司曾遇到过无数次风口。在经历一次次迅速崛起与一次次迅速衰败的洗礼后,能存活下来的多已成为行业头部企业。然而,巨头与巨头之间的斗争从未停止。今日据媒体报道,博泰车联网和上汽通用五菱就腾讯涉嫌垄断一事于近日共同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提交了反垄断举报书。如果立案,将成为科创企业与...

在过去近十年,互联网公司曾遇到过无数次风口。在经历一次次迅速崛起与一次次迅速衰败的洗礼后,能存活下来的多已成为行业头部企业。

然而,巨头与巨头之间的斗争从未停止。

今日据媒体报道,博泰车联网和上汽通用五菱就腾讯涉嫌垄断一事于近日共同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提交了反垄断举报书。

如果立案,将成为科创企业与汽车业首个对互联网巨头的反垄断案例。

对此,腾讯回应称“恶意炒作垄断”不应成为侵权挡箭牌。两公司推出的“新宝骏车联”App、“微信通知助手”软件,未经腾讯官方授权,在驾车场景调用、操控微信软件,存在侵害微信用户的隐私及个人信息权益、对用户驾驶安全构成风险隐患等问题。 

刚好在几天前,抖音诉腾讯不正当竞争一案有了最新进展——2月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抖音诉腾讯垄断纠纷案。

此前,抖音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求法院判定腾讯立即停止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抖音的内容,并赔偿经济损失。有专家指出,该案是“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第一案”,对于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封闭或开放将产生极大影响。

博泰车联网和上汽通用五菱举报腾讯垄断

另起诉专利侵权索赔8000万

2月9日,博泰车联网和上汽通用五菱就腾讯涉嫌垄断一事于近日共同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提交了反垄断举报书。

举报书称,腾讯滥用其中国大陆地区即时通信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通过向汽车厂商施加压力,直接限定博泰具有微信功能的车联网产品不能与汽车厂商进行交易,且不具备合理理由,对车联网产品与服务市场产生了排除、限制竞争的后果,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应予禁止。

博泰车联网认为,腾讯已将其“封杀令”延伸至汽车及车联网行业。目前,这一案件尚在审查程序当中,如果立案,将成为科创企业与汽车业首个对互联网巨头的反垄断案例。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博泰是一家车联网硬软件及相关服务供应商,主要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上汽通用五菱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厂商。

上汽通用五菱成立于2002年,是由上汽集团、通用汽车(中国)公司、柳州五菱汽车公司三方共同组建的大型中外合资汽车公司。

上海博泰车联网曾为上汽通用五菱研发、运营并在安卓应用市场上线及更新“新宝骏车联”APP软件和“通知扩展助手”软件。举报中称,“新宝骏车联”APP和“通知扩展助手”是当前智能汽车的核心之一,可帮助驾乘人员通过手机安卓操作系统的“无障碍权限”及“获取通知栏权限”,实现对手机屏幕不同位置的模拟点击,为新宝骏RS-3车型的车机产品实现了能够通过手机投屏和语音识别提供微信消息的发送和接收功能。

举报中透露,腾讯公司去年8月向包括上汽通用五菱在内的汽车厂商发送《法律函》,要求停止使用由上海博泰车联网供应的相关车联网软件产品。

另据了解,博泰车联网近期发现,腾讯涉嫌未经许可,在其开发、运营的“腾讯地图车机版”软件中擅自实施博泰公司第ZL201210573182.2号“导航设备及导航路径上关键路况的提示方法与装置”发明专利。

上述专利于2012年12月25日提出申请,并已经于2015年8月26日取得授权,目前处于合法有效状态。

对此,博泰公司已针对腾讯上述涉嫌专利侵权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腾讯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博泰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暂计8000万元。

对此,腾讯回应称“恶意炒作垄断”不应成为侵权挡箭牌。两公司推出的“新宝骏车联”App、“微信通知助手”软件,未经腾讯官方授权,在驾车场景调用、操控微信软件,存在侵害微信用户的隐私及个人信息权益、对用户驾驶安全构成风险隐患等问题。该案已于2021年2月4日被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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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鹅厂黑板报”

抖音要求赔偿9000万元

“头腾”硝烟再起!

2月2日,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垄断。

据报道,抖音方面主张,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抖音要求法院判令腾讯立即停止这一行为,刊登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抖音在起诉状中表示,即时通信类应用已经成为互联网用户规模最大、普及率和使用率最高的基础应用。微信、QQ月活跃用户数分别超过12亿和6亿,加上其即时沟通分享功能及网络效应,决定了用户几乎不可能集体迁移。此外,目前市场上没有其他经营者,能够提供与微信和QQ具有对等功能的服务,这意味着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抖音认为,腾讯封禁抖音的行为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征。封禁不仅损害了用户权益,破坏了抖音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营,还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腾讯的)垄断行为,妨碍了技术进步和创新,对于提升经济效率和社会福祉并无裨益,而只能有助于其扭曲其他领域的竞争、巩固自身已有的市场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抖音起诉腾讯垄断,或与国内目前的反垄断形势有密切关系。

2020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明确指出,红包补贴、品牌屏蔽、“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等都可能成为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表现形式,且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案件不一定需要界定相关市场。

2月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抖音诉腾讯垄断纠纷案。也就是说,“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第一案”已正式立案!

当日,腾讯方面曾公开回应,暂未收到关于抖音起诉该司的相关材料。腾讯及其产品遵循公平竞争、开放合作的理念为用户和第三方产品提供服务。字节跳动公司的相关指控纯属失实,系恶意诬陷。此外,腾讯还指出,字节跳动及相关公司存在诸多侵害平台生态和用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腾讯继续提起诉讼。

公开报道显示,这起垄断风波,早在2018年就已经初露端倪。

2018年4月,微信和QQ开始封禁抖音,用户分享抖音链接到上述平台均无法正常播放。同时,张一鸣和马化腾还在社交平台公开喊话,马化腾则淡淡回应称“平台一视同仁,你过敏了”。

腾讯第二次因垄断成为被告

事实上,此次被抖音起诉,是腾讯第二次因垄断成为被告。

上一次是2010年的3Q大战后引发的360起诉腾讯垄断案。那场诉讼,腾讯胜诉。

3Q之间的诉讼持续近2年时间。2012年4月18日,360在广东省高院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索赔1.25亿元人民币。

2013年3月28日,广东省高院作出一审裁定,认定腾讯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而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60公司不服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向腾讯索赔1.5亿元。

2013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之后判决认为,腾讯为排除、限制即时通讯服务市场竞争而采取“产品不兼容”行为的动机并不明显。

最高院还在判决中强调,“反垄断法所关注的重心并非个别经营者的利益,而是健康的市场竞争机制是否受到扭曲或者破坏”。

结语

2021年,距离最终判决已经过去8年,中国互联网环境从PC互联网转到移动互联网,腾讯旗下社交软件不仅有QQ,还有了微信。

这一次,腾讯除了遭抖音起诉,还被另外两家公司举报,会有不一样结局吗?

*来源:深蓝财经综合自网易号外、经济观察报、每日经济新闻、财智无界

深蓝财经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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