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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2020,网媒管理有哪些重要节点

来源:传媒见闻 浏览: 2021-02-02 12:43:50
1997-2020,网媒管理有哪些重要节点

1994年5月17日,当高能物理所与美国斯坦福直线加速器中心创建的TCP/IP成功连接,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互联网时代。

在短短二十多年历程中,网络媒体也经历了从门户、论坛、博客、公众号的不断更新发展,中国网络媒体的体系化趋势日渐明显,多元化、多层次的网络媒体,开始成为中国媒体领域的独特生态。

近日,不少自媒体以及公众号运营者开始在后台收到平台发布的《关于公众账号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发布需要资质的提醒》通知。面对最新的规定和平台要求,不少新媒体从业者也开始积极配合应对,力求尽可能在政策实施前实现合规。在此传媒见闻也梳理了我国历年互联网媒体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以供所有同行学习交流。

1997年中国政府对网络媒体

下发第一个规范性文件

1997年3月,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利用互联网开展对外宣传问题下发文件。该文件确定了利用网络对外新闻宣传的基本方针是积极支持、促进发展、宏观指导、归口管理,明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为主管单位,各单位利用网络开展对外新闻宣传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

2000年开始对网络媒体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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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此为标志,中国开始了对网络媒体的依法治理。该《规定》发布一个月后,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宣布“新浪”、“搜狐”获得“网上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资格”的信息,这两家网站也成为了国内首批获得该资格的商业网站。

2005年首次推出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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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国首次推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于当年9月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规定》共分6章33条,主要包括:管理对象的界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设立条件及审批、备案程序,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规范,日常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根据《规定》内容,监管范围主要为传统新闻类门户网站。

2011年国家网信办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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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设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国家网信办),将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的信息化推进和网络信息安全协调职责划入该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不另设新的机构,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加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2014年中央网信办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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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事机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中央网信办”),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承担具体职责。

2016年7月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提出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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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提出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管理,其中包括「对所有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网络传播平台进行管理」。

2016年11月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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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直播服务提供者和发布者必须同时取得相关资质才能发布新闻信息,并对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

2017年修订后的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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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网信办发布了修订后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首次明确规定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用软件、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即时通讯工具、网络直播等新媒体,也必须先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规定对“新闻信息”作出定义,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导、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导、评论”。新闻信息服务包括“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及传播平台服务”。

2019年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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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规定》明确了正能量信息、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的具体范围。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含有正能量内容的信息。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制作、复制、发布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不良信息。

2021年修订后的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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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自2021年2月22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布《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的依法监管,促进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新版《规定》共23条,包括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主体责任、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级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及行政管理等条款。

深蓝财经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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