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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本化学借新冠疫情炒作被处罚 受损股民已可以要求赔偿

浏览: 2020-09-13 20:34:01
据专业从事证券维权的秦可律师介绍,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构成证券市惩虚假陈述的,依法应赔偿因为给股民造成的损失, 2020年3月16日雅本化学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后,已经有大量股民通过微信yingke268登记维权。

雅本化学(300261)2020年9月10日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雅本化学信息披露违法,并根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万元罚款;对雅本化学时任董事长蔡彤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对直接主管人员王卓颖、王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据专业从事证券维权的秦可律师介绍,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构成证券市惩虚假陈述的,依法应赔偿因为给股民造成的损失, 2020年3月16日雅本化学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后,已经有大量股民通过微信yingke268登记维权。本次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为正式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受损股民已经可以依据该处罚要求雅本化学赔偿损失。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判断,凡是在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间买入雅本化学,并在2020年3月15日收盘时扔持有的股民,均可以要求其赔偿。

已公开信息显示,雅本化学被处罚的主要原因在于,新冠疫情期间雅本化学关于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存在误导性陈述,炒作其子公司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阿扎那韦及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2020年2月6日公告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中声称,朴颐化学2017年至2019年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059.18万元、5,296.34万元和3,193.76 万元,销量分别为44吨、70吨、47吨,产能均为80吨/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5%、88%、59%。同时披露朴颐化学市场份额大约为15%-20%;目前印度客户有 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国内客户有博腾股份、迪赛诺等制药公司。事实上,雅本化学2017年至2019年销售或提供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产品和服务取得的收入金额为245.69万元、483.76万元、 506.13万元,其中朴颐化学和其控股子公司湖州颐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辉生物)的收入金额分划为111.22万元、351.76万元和506.13万元,较《关注函回复》披露金额分别少2,947.96万元、4.944.58 万元和 2,687.63 万元。雅本化学、朴颐化学和颐辉生物未与印度客户Emucure、 Mylan、 Cipla、Sun、Laures以及国内客户迪赛诺直接签署业务合同和供货,只是根据朴颐化学与八巨药业签订的《技术服务和客户保护协议》,由朴颐化学独家负责与上述客户的谈判、报价和成交,八巨药业按照与上述客户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朴颐化学支付佣金。

雅本化学炒作上述误导性信息后,2020年2月4日至2月10日,其股票累计上涨 42.32%,其中2月5日至2月10日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同期创业板指数累计上涨13.72%,偏离值达到次28.6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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