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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沙龙 | “洗稿”是二次创作还是剽窃?资深媒体人、律师表达了独立意见

来源:传媒见闻 浏览: 2019-07-15 17:45:24

导读

新媒体时代的圆桌论坛,

不同视角下的热点解读。

今日开始,传媒见闻推出“传媒沙龙”栏目,在这里,我们可以和最优秀的媒体人一起探讨,聚焦传媒行业热点事件,碰撞传媒人的转型发展新思路,让我们在这里自由交流,共同进步,共同促进中国传媒事业更好发展。

本期传媒沙龙邀请六位资深媒体人、律师共同探讨新媒体时代的“洗稿”之争。




主持人:

许可

对话嘉宾:

凌通社  “国际投行报告公众号”创始人、资深媒体人

张威  易简财经创始人

赵翔  乐居财经资深媒体人

李清(化名)  某传统财经媒体资深调查记者

高飞  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律师

陆飞(化名)  上海资深财经媒体人


主持人的话:新媒体时代,“洗稿”似乎已经渐渐变成了一种行业之风,甚至变成一种写作方法,有人认为“洗稿”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进行更好的创作,有人认为“洗稿”就是抄袭的另一种形式,“洗稿”逐渐变成了传媒行业的一个灰色地带,那么,究竟该如何鉴定洗稿?洗稿是否真的可以免责?身处新媒体时代的媒体人又是如何看待洗稿?本期传媒沙龙邀请六位资深媒体人、律师一起来聊一聊。


只要不是出于纯粹的商业目的,洗稿不是一个大问题。

凌通社  “国际投行报告公众号”创始人、资深财经媒体人


对于洗稿这件事,首先,传统媒体对新记者教育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能抄袭,我所看到的,因为抄袭被开除、降级的记者不少。传统媒体采编分开,编辑拿到记者的稿子也会去搜索比对,所以想来说传统媒体抄袭的可能性小一些。在新媒体时代,传播方式出现了变化,传播可能比内容本身更加重要,所以抄袭变成了“洗稿”, 个人认为只要不是出于纯粹的商业目的,这不是一个大问题。“洗稿”是一种正常的行为,并且我觉得如果“洗稿”能够更好的传播,那没什么不好的 ,尤其是社会类的自媒体,大家喜闻乐见就行。我也经常被人洗稿,大家宽容一点就行。被人盗版其实是认可你质量的一种形式,所以一般我只是一笑了之。而专业类自媒体,最基本的就是自媒体的作者必须是专业成员,“洗稿”的通常状况换一个标题党,这样的行为应该坚决抵制,特别要反对那些集团性的做号党。


鉴定“洗稿”肯定很难,但只要“来真的”就一定可以,这么多媒体群的,大家说出来就行,人人都有羞耻感,相信大部分自媒体人不会有第二次。还有观点认为洗稿是进行二次创造,说实话,很多传统媒体,稿子非常晦涩难懂,没有观点,在新媒体时代根本没人去看,还有很多自媒体,写作方式也是传统媒体的。这样的稿子通过洗稿肯定可以写出一个优秀的可传播的稿子,肯定是一种二次创造。据我所知,某传统媒体为了做好传播,就是专门有人负责把传统媒体的稿子改写成新媒体稿子的。


至于新闻整合算不算洗稿,新闻又要快又要深度,不可能不整合。“洗稿”只是媒体人的自high,读者才不管你这么多。并且我认为所有“洗稿”的稿子不能打上原创。这样不算偷窃,孔乙己说,窃书不算偷,专业自媒体人只要不是为了纯粹商业利益“洗稿”也不算大问题。


洗稿应该受到行业道德的约束。

张威  易简财经创始人


洗稿我肯定觉得是不对的,一个文字工作者,应该自己写呀,为什么要去抄人家的,然后稍微修改一下,就作为你自己的东西发出来呢,这个本来就是有问题的,很大问题的,以前做记者的时候,实际上记者拿的东西还更接近原创,但是可能到了新媒体时代,大家更多的是闭门造车,对外的采访逐渐就变少了,所以这个洗稿问题,就变得更加严重了。而且还有原因是传统媒体其实对洗稿这种事情,把控的还是比较严的,因为你一个记者一旦洗稿,损害了报社的声誉,你肯定会被报社处理的,所以你一般来说也不会去做这样事儿,但是自媒体其实就一个号,似乎变得更容易了,于是在自媒体的这个环境下,洗稿就变得多发了,因为门槛降低了嘛,什么样的人都进来了,包括一些非新闻行业出身的人,所以整个洗稿就变得更加严重,我觉得主要是这个问题。


关于鉴定洗稿这件事,从长远来看,我觉得这可能需要一种技术或者机器识别,一旦重复率到达多少,这个稿件就判定为洗稿,而且就算他有三四个不同的来源,但是各个来源重合度都很高,这个也会判定为洗稿,最终还是要靠技术手段来解决吧。在现阶段,可能只能靠合议这种手段,比如说现在腾讯有一个申诉,一旦申诉之后,会有一个合议团去合议,如果合议团认为这个稿件跟原稿比较是洗稿,这个稿件就会判定为洗稿,于是遭到删除,也会遭到腾讯的处罚。


还有说洗稿是二次创造的,那你自己写一篇嘛,为什么要洗呢?就是人家写“我激动万分”,那你就用其他的方式来表现这个不就行了吗?很多洗稿,格式都一模一样,就是句子的词语用一些同义词,就是这样去洗的。其实洗稿,我觉得这个事儿还是比较明显的,给我两篇文章一看,我是能够分辨出来他是否洗稿。


当然,我觉得整合新闻肯定不能算是洗稿,因为整合新闻这个事情是很多传统媒体都在做的,因为在这个时代,信息无孔不入,不可能一家媒体能够有所有的触觉去触及到所有的新闻源,因此当这些新闻源出现新闻的时候,那你肯定是要把这个新闻事实再进行二次报道的,所以就算在国外,华尔街日报报道了水门事件,难道纽约时报就不能跟进报道了吗?他肯定也会在第一时间做一个跟进的动态,再回去布置一个深度的内容。


我们看到,现在其实有一些比较先进的方式,叫做财经信息直播,包括以前的华尔街见闻,其实里面的简讯多半是来自于不同的财经媒体,这就是典型新闻整合报道。而且如果一个新闻事件整合都算洗稿,那很多事情不就会变成,一旦你报道之后,就变成你报道的禁区了吗?所以这个也是不合理的,尤其比如说我们财经领域,有人报导了一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被抓,那肯定在第一时间很多新闻媒体都会跟进报道的。比如新城控股这件事,董事长被刑拘,最初的来源是新民周刊,所有跟进二次报道的新闻媒体都会转述新民周刊的报道,所以我觉得这种只要源于合适的出处,新闻整合是没有问题的。


并且,我觉得洗稿和新闻整合的区别在于,新闻事件其实往往很短,只有三句话十句话,所以拿过来做一个引用,这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问题在于洗稿是大段大段的摘抄,别人已经写好的一篇成稿,包括事件的描述,对事件的判断和感受,以及整个事件周围的描述,你全给洗过来了,这个肯定就是洗稿。以新城控股事件为例,如果你源引新民周刊说,新城控股实际控制人被刑拘,公安发出刑拘通知书,然后新城控股现在由谁接任,这三句话无论如何作为新闻事实都不会被判定为洗稿,但是人家一整篇文章往往不止这三句话,而是有800至1000字,那如果这800字里面,你大段大段的描述和洗稿,跟你源引这个新闻事实这是两件事儿,所以如果你这样去洗稿,就算你要转载作为免责,我也觉得不应该免责,至少你会受到行业道德的约束。


更有趣的是,你整合完了,还会面临别人再洗你的稿子。

赵翔  乐居财经资深媒体人


说到洗稿,很有趣的是,我一开始入行的时候,我的编辑跟我说,不会写财经稿件可以,先洗,找10篇20篇稿子,然后写洗成一篇稿子,慢慢就会了。确实是这么洗了两三个月左右就入行了。洗稿这种东西,对于新手来说,我觉得应该是在可容忍的一个范围内吧,但是对于老一些的记者来说,洗稿完全就是辜负了行业对他的一种认可吧,我个人这样认为的。


并且,在我看来洗稿应该分为三种手法,第一种就是原封不动,或者用一些软件将文章的词句打乱删减,保证微信平台检测不出来;第二种是只留下文章的框架,把所有的语句用自己的话讲一遍;第三种是只取文章的中心思想,然后再用自己话叙述出来。


当然,洗稿绝不是二次创作,资料整合才是。但是整合新闻不算洗稿,只是看整合的多少,有些时候要搜集10年的报道,数不清有多少篇看过的新闻和消息,对每一段话还要甄别,还必须要有出处,有时候为了一段话的真实性,会用三四个小时验证。


最后,洗稿肯定是不能免责的,包括整合资料也是不能免责的,别的作者找上来了,肯定是要认得,毕竟没有在文尾加上人家的来源就是不对的,虽然咱们认可这种做法,毕竟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整合资料是很费劲的一件事情,一般人也做不来,很多时候要很大的耐心,还有对文字的理解和整理的能力,但是做了就是做了,没办法,引用人家的东西至少要让别人知道,你引用了,但说实话,要在尾部写一个引用的东西,可能需要50-60条,可能还不完整,更有趣的是,你整合完了,还会面临别人再洗你的稿子。


这个东西再好,它还是偷来的东西,这个本质是不改变的。

李清(化名) 某传统财经媒体资深调查记者


首先,作为媒体人,尤其是作为一个原创媒体人,我当然是旗帜鲜明地反对洗稿。我觉得这是一种很恶劣的行为,看似是一个走捷径的方式,但是其实没有对事实做求证,因为其实在真正的原创新闻报道之后,完全可以去做评论,可以正规的引用人家的素材,加上直接引语的引号,哪里来源表述,这都是可以的。但是你用一种另外的表述来弄成是自己的东西,其实这是一种很恶劣的行为,尤其是在写法上半抄半改的这种行为。


其次,洗稿的鉴定我认为并不复杂,确实有不少洗的稿子比原稿好,因为原稿的原创作者是从一个维度来解释事情,洗稿是把不同的维度信息凑到一起,看上去更丰富一点,但这并不能改变洗稿的本质。洗稿跟抄袭不一样,为什么会有洗的概念,是因为抄袭是原文复制,洗稿的话是复制一点点,炒一点点又改一点点,看上去不一样,但实际表述的观点和想法是一样的,并没有真正的创新,或者有自己的东西在里边,所以只要有大篇幅相重复的内容,甚至相重复的一些细节,这个东西还是很容易看出来的,并不是一个模糊的东西。


再次,我不认为洗稿是二次创造,我刚才也说有一些洗完的稿子(比原稿好),是因为他洗了很多家的稿子,就好像你去偷了三个人的东西,拿过来,然后放在一起,看上去你的东西很好,但这个东西再好,它还是偷来的东西,这个本质是不改变的。


还有,因为新闻报道最考验的就是自己去挖掘事实、挖掘新闻的能力,拿到消息的能力,还有一线采访的能力,现在这些能力越来越少,所以越来越多的自媒体在写新闻的时候,确实是在整合。我认为整合新闻报导分两种,一种是规范的整合,符合引用规范。我觉得这一部分是不可避免的,会存在的,因为知识的创造永远是不断的前进,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但是你要做规范的引用。但是整合报道很多并不是这样真正的引用,因为这样的话,引用比例是非常小的。洗稿的报道,他是大篇幅大篇幅的引用人家的东西,就跟正常的引用是两个概念。


并且,我认为洗稿转载当然不能免责。


洗稿行为本质上就是抄袭。

高飞  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洗稿即通过拼凑和编撰、变通篡改等方式将别人的智力成果变成自己的“原创作品”,但实则换汤不换药,独创性较弱。


首先,可通过证明“洗稿”晚于原创作品的发表。其次,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而非思想,可以从表达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上判断。如果表达仅作不改变实质性内容的调整,不具有原创性,就是“洗稿”。


而且“洗稿”行为本质上就是抄袭。因为作品必须具备独创性,而“洗稿”行为是将他人作品改动句式、改变用词、颠倒顺序、拼凑变通等,但表达的实质内容、逻辑顺序和分析视角等基本一致,并没有达到原创性要求,不属于“二次创造”,侵犯了原作者的修改权。


至于新闻整合类似于著作权中的汇编作品,引用新闻素材进行重新编撰和整合,但能从中得出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具有独创性。只要尊重原创新闻作品的著作权,署名并支付合理报酬,就不侵犯原创作品的著作权,也不属于“洗稿”。


最后,洗稿转载不能免责。“洗稿”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有影响力的大号应该以身作则,否则就等着咎由自取。

陆飞(化名)  上海资深财经媒体人


对于自媒体洗稿这件事,有影响力的大号应该以身作则,否则就等着咎由自取。另外,是否有独家的发现,自我独家发现在文中占的比重是否达到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以上,是洗稿与否的标准。如果没有自己观点和发现,50%以上全篇引用其它人原话,应该遭到鄙视。还有,认为洗稿是进行二次创造这个观点是很无耻的。至于整合新闻报道是否算洗稿,这是无能者的行为,无能又无耻,说它有什么意义么?当然,我认为洗稿转载得到授权可以免责。


深蓝财经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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