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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的时代,看准趋势比勤奋更重要

作者:李小墨 来源:转载 浏览: 2017-09-19 10:13:27
在世界变化越来越快的今天,我们越来越不能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而不管这个时代正在发生什么。没有想象力的人,无法拥抱新世界。

用三天时间看完了60万字的《巨人的陨落》。


这是一本以一战为背景的历史小说,是肯·福莱特世纪三部曲的第一部。


原本我对历史小说是没什么兴趣的,可是这本书实在是太火了,无论是身边的朋友还是爱读书的粉丝里,这本书都不断被提及。作为一本畅销书,口碑也好得不像话:在豆瓣有两万多人评价,竟然还能保持8.9的高分。


我带着“真有那么好吗?”的疑虑,和“如果不好看就弃读”的心态开始看这本书,结果就一头扎进去了。好像有一种力量不断牵引着你去翻下一页,你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难怪有人评价:这本书“每一页都有故事,每一页都有闪电”。


1


在快速变化的时代,看准趋势比勤奋更重要

第一个家庭是英国的底层矿工家庭,父亲是个活跃的工会代表,经常为了工友的利益去和企业主谈判博弈;女儿是伯爵家的女佣,美貌能干;儿子继承父辈的行当,13岁就下井成为矿工。


第二个家庭是菲茨伯爵家,英俊的菲茨伯爵是矿产的持有人,靠着煤矿的收入极其富有。他娶了俄国公主,幻想着孩子继承两人名下的大片土地,创立一个大英俄王朝。妹妹茉黛是贵族里少见的女权主义者,主要靠哥哥供养。


第三个家庭是美国的杜瓦家,格斯·杜瓦是美国的法律系大学生。他凭着参议院父亲和威尔逊总统的朋友关系,成为年轻的总统顾问。


第四个家庭是德国的冯·乌尔里希家族,父亲奥托是德皇的密友,儿子沃尔特对外身份是德国驻英国大使馆的武官,实际上是收集情报执行特殊任务的特工。


第五个家庭是俄国的别斯科夫兄弟,哥哥格里戈里是机械厂工人,弟弟列夫是马夫。


肯·福莱特厉害的地方在于:他采用的是多视角叙事,他让来自不同国家、覆盖不同阶层的五个家庭,分别作为叙事主线,带着故事往前跑。在宏大的时代背景下,不同的叙事线又能天衣无缝地彼此交叉,把故事变成一个整体。


这很像打王者荣耀,有时候英雄是单线往前推进,有时候又在不同路线间游走,不断和其他英雄遇见又分开,有时候全部集合打团战。


一场战争、四个国家、五个家庭,作者需要非常丰富的历史知识和非常高超的故事技巧,才能在一个宏大的时代背景下,合理地操纵角色的活动,并有序地推进故事。


看着这群人在他们的时代里沉浮,我开始思考我们和我们的时代之间的关系。


人都是兀自活着,活在当下的时候,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他们会被自己的时代带向何方。


一战刚开始打的时候,几乎的人都以为这是一场短暂的战争,长官们告诉自己的士兵,战争会很快结束,他们可以回家过圣诞。谁能想到这是代价惨重、伤亡巨大的世界大战?谁能想到那么多国家、那么多人的命运因此改变?


这个时代过去之后,我们才得以清晰地看到时代带给当时那代人什么东西,作者得以据此安排人物的命运。


人和时代是什么关系呢?


顺时代者生,逆时代者亡。


人是违逆不了时代的,高贵富有如菲茨伯爵,他阻止不了俄国革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俄国本该由他儿子继承的大片土地被革命者瓜分,他阻止不了英国工党崛起,只能任由他原来的小女佣对着他慷慨演讲。


有的人则会在时代的风口上飞起来,俄国的格里戈里如果生在100年前,再痛恨沙皇,也只会是悲惨可怜的农奴,可是他却在一战后成为俄国革命的领袖,他不是为了投机才革命,但他参加革命的结果是:从底层变为既得利益者,住进冬宫,成为可以喝令下属的长官。


格里戈里的弟弟列夫,从俄国来到美国,当地一个俄籍商人让他学开汽车,不要继续当马夫,因为“马匹是过时的交通工具,伺候马匹的人薪金微薄,因为人数众多,汽车司机很稀缺,可以拿比较高的工资。”


这样的更迭每个时代都在发生,人的职业和命运被这样的更迭所左右。看准趋势,比勤奋更重要。


比如放在十几年前,程序员就是学开汽车的列夫。那时候中国互联网刚开始发展,从十几年前开始到几年前程序员这个工种很稀缺、很吃香、薪资高,很多人把它当成阶层跃升的途径。但如今程序员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雇佣市场,人数众多、可替代性强,新入场的人机会远不如他们的前辈好。


很多人知道《王者荣耀》火,大街小巷每个人都在打这款游戏。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去年手机游戏的收入首次超过了PC和游戏机收入,行业分析机构DFC Intelligence发布最新报告显示,整个手机游戏市场增长32%。那些因为这个市场快速增长而获益的人,正是在智能手机普及之初就看好这个市场的人。


在世界变化越来越快的今天,我们越来越不能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而不管这个时代正在发生什么。没有想象力的人,无法拥抱新世界。



2


去生活,去犯错,去跌倒,去胜利

人并不总是被大时代裹挟着,身不由己的前行,他们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奋斗,在时代的浪潮里活得很好。


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角色是艾瑟尔。


她出身英国的矿工家庭,是一个来自底层的女性。在她出生的小镇,找不出几个手指甲干净的人,很多人活一辈子可能只有一套衣服。男性下矿工干又脏又累又危险的活儿,女性也活得蓬头垢面、被劳动缠身。


艾瑟尔生来就比别人漂亮,她认为自己不该埋没在这个房屋低矮、街道肮脏的煤矿小镇。


她的第一个奋斗阶段在伯爵家。


英国国王乔治五世即将来访,可是伯爵府的女管家却病了,她抓住了这个机会。艾瑟尔原来只是女管家的助手,在等级森严的仆人里没有什么出头机会,女管家生病让她成为代理管家。


她本来因为太年轻,能力受到质疑。但她在国王来访期间,把伯爵府料理得井井有条,把客人们服务得周到细致,她成功上位为管家。成为管家不仅工资是目前的两倍,而且还能拥有自己独自的卧室和起居室。


事情到这里本来是很顺利的,她活得比镇上的大多数女孩都好。可是她犯了一个对那个时代的未婚女性来说是致命的错误。


伯爵太英俊,她被引诱,与伯爵发生关系并且怀孕。巧的是,曾经流产并多年不孕的伯爵妻子、俄国公主碧也在同一时间怀孕。相比与女佣的私生子,伯爵当然看重俄国公主生下的正统继承人。伯爵与艾瑟尔前一秒还热烈地交欢,下一秒就无情地把她抛弃了,因为他非常担心自己搞出私生子的事情被揭露出来,刺激妻子导致再次流产。


我原本以为这是个《复活》式的悲剧,女仆受贵族引诱怀孕被赶走,然后因没有出路而堕落。可是艾瑟尔的表现大大出乎我的意外。


出事之后,伯爵派了一个律师和她谈条件,一年给二十六英镑。这个律师以前给很多贵族处理过类似的私生活事件,一般提出这样的条件,女孩们只能答应。但艾瑟尔听完了所有的条件之后,拒绝了这个条件,律师追问她的条件时,她拒绝和律师继续交谈。


她非常清醒地知道谈话直接决定她和孩子的命运,也非常清醒地意识到这是谈判,她需要冷静,不能感情用事。


她的父亲是矿工代表,通过谈判不断向企业主争取更好的工人权益,艾瑟尔从小耳濡目染。晾了几天之后,伯爵终于等不及和她亲自面谈。


艾瑟尔比约定的时间迟到了十五分钟,我想艾瑟尔是故意的,因为在谈判中焦急等待的人在心理上更弱势。


艾瑟尔首先指责伯爵“你对我无情无义”,然后表示“我还是那么爱你”,不会做向女主人告密这样伤害伯爵的事,接着提出条件:


用一次买断代替每周付生活费,她要求伯爵花300镑在远离小镇的伦敦给她买个有六个房间的小房子,一间自己居住,其余出租。她说服伯爵300英镑可以永远地解决麻烦,同时支出比这辈子余下的日子支付生活费更便宜。


300英镑对伯爵来说算不了什么,他的妻子在巴黎买衣服,一下午就能花掉这个数目。所以伯爵愉快地答应了。谈好条件的第二天,艾瑟尔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像她预料的那样,父亲无法接纳艾瑟尔。不仅家庭蒙羞,如果她留着小镇会过着边缘化的、过街老鼠一般千夫所指的生活。


艾瑟尔被伯爵的英俊、温柔迷住了,她爱上了伯爵。她还怀上了伯爵的孩子,让这个错误还有了结晶。她犯了错误,对那个时代的女性来说,这是一个天塌下来的错误,她失去工作、失去家人、失去名誉。


可是她硬是凭借着坚毅的性子扛了下来,她的第二次奋斗在伦敦。


她给自己戴上一个戒指,宣称丈夫战死自己成了寡妇;她生下孩子、找到工作、出租房子在伦敦生活;她告别过去,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新的爱人;她先成为一家报纸的经理,参与妇女运动,后来获选成为一个女议员。这个过程比女管家的生活要辛苦百倍千倍,可是艾瑟尔却让自己的路越走越宽。


十年后,艾瑟尔带着菲茨伯爵的私生子,菲茨带着他的正统继承人,在威斯敏斯特宫这个英国的权利中心的台阶上狭路相逢,艾瑟尔骄傲地以议员的身份径直走过去,而不是像曾经一样站在一旁,垂下眼睛等主人走过。人在时代面前很渺小,可是任何时代都有人在野蛮成长。


天不会塌下来,除非你任由它塌下来。一个人犯了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及时止损、重新开始。一个人跌倒了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自怨自艾,不肯自立自强,不肯爬起来。


就算到了今天,多少女孩发现自己爱错了人,却不肯及时止损,任由这个人毁掉自己的人生;多少人挨了生活一鞭子,就一蹶不振、自怜自艾,只会抱怨生活的不公;多少人从高处跌落,不想着怎么重新崛起,却像个废材一样,把剩下的日子全部用来回忆往日的荣光。


别怕,去生活,去犯错,去跌倒,去胜利。


3


小说让历史活生生地在你眼前上演

这本书还有非常大的历史知识价值。


关于一战,我的记忆只剩下:它的导火索是费迪南大公在萨拉热窝遇刺。这还是中学历史课背下来的。


可是这本小说,让一站历史在我的面前活生生的上演。而且他提供的历史细节非常可靠,作者肯·福莱特会在出版前请历史学家审读书稿。


看完小说,我的第一反应是把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找出来,抽出一战的部分阅读。原本那些容易让我无感的历史事件,突然就有了血肉,和上一次阅读的观感完全不同。


比如战争僵持,战斗变成阵地战和消耗战。举个例子,1916年,德国发动了对法国凡尔赛的全面进攻,英国人想索姆河地区发起大反攻,这两场战役死了德英法一共死了180万人,可是战线的推进却从来没有超过7英里。


我就会想起小说里,德国特工沃尔特上战场,他向别人说起,虽然传回国内的喜报连连,可是实际上,在两年多的时间,他们一直在同一个只有数米的战壕里进进退退。


就像打王者荣耀,打了半个小时,人已经死了十几轮了,可是一座塔也没有推掉。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样?会厌战。像一战这样的大型战争也差不多,长期的牺牲和勇敢的作战,换来的确是看不到尽头的战争,厌战和失败主义情绪在战壕里迷茫,在国内的平民百姓里弥漫。


这种厌战到了什么程度?我会想起小说里,两个敌对国家的前线士兵,在圣诞节这天止戈一起庆祝,就算他们的长官拿手枪指着他们的脑袋也阻止不了。


一战有惨烈?它打了四年零三个月,战斗人员死亡850万,非战斗人员死亡1000万。在此前这个只是没有温度的数字。但是我想起小说里的描写,战争期间,传递陆军电报的邮递员像一个带着邮差帽的死神,穿梭在大街小巷,收到电报意味着有家人战死。


一个母亲的两个儿子都参战了,当邮差递给她电报的时候她不敢看,哭着问邮差:“是哪一个,是我的乔伊还是我的乔尼?”邮差却急着送其余几百封电报。艾瑟尔的弟弟比利也参战了,一颗心悬着,得知没有自己家电报的瞬间,她瘫坐在地上。而战后的家庭每一天都要经历这样惊心动魄的时刻。


真切地体会战争的残酷,就会真心地爱好和平。我希望世界永远和平。

转自财经记者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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