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波、赵薇站过台,央视表扬过,然而工商说云集微店就是传销!
浙江工商认定“云集微店”系网络传销
8月22日,浙江省工商局网站公布2017浙江“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工商认定“云集微店”系网络传销,罚没958.41万元。
经查,当事人开发的移动购物平台—“云集微店”APP于2015年2月12日开始上线试运营,从2015年3月26日开始,当事人设定网络微店运作模式为:每人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年费,可以成为“云集微店”的店主(实际上并不开店),成为所谓的“店主”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根据当事人制定了晋级制度,一名店主直接发展30名新店主和间接发展130名新店主加入,方可成为导师;导师团队招募店主人数达到1000名,可向公司申请成为合伙人或者育成合伙人,使相互之间形成上下线的关系。当事人利用“云集微店”网络购物平台,以 “交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行为开展网络传销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滨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央视或者不这么看
有意思的是,在本月5日的央视财经频道节目中,云集微店却被报道为新零售的代表,甚至和阿里的无人商店相提并论。
有人为其“喊冤”
8月23日,知名财经公众号吴晓波频道在其《我也有过被封号的恐惧》一文中称:在过去的一周里,我拿着云集模式去请教了四位法律专家,大家给出的意见是,云集通过发展注册店主,销售商品给消费者,同时店主获得返利,是基础于移动社交圈的分销模式,无论在主观目的还是客观表现上,都与欺诈性质的传销有区别。
被誉为马云军师的曾鸣最近在提S-B-C的新零售模式,云集便是他重点推荐的模式之一。
在曾鸣看来,云集微店整合制造商资源,同时集成一张大的服务网络,在仓储配送、客服、内容、培训及IT系统上提供全方位商业支持,赋能小店主,鼓励他们通过社交媒体服务于消费者。
吴晓波称,至少从他的实地调研来看,云集模式或有可议之处--比如它的培训服务费的收取,采用了类似直销的计算收取方式,但是要定性为传销,恐怕是处罚过度了。
吴秀波、赵薇、林志玲等曾站台……
在营销宣传方面,云集微店动作不小。5月15日,云集微店在乌镇国际互联网会展中心举行2周年庆典现场,正式签约吴秀波作为新一任品牌代言人,赵薇、林志玲、许巍、张靓颖等明星纷纷亮相为云集庆生。
今年3月,肖尚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云集的模式会钳制京东、天猫、唯品会的发展,就好像电商的发展曾经钳制了传统店铺的发展一样。”
云集微店目前的增长速度纵然客观,但目前仍难脱离传销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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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一见财经、浙江工商局、中国经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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