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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出门遇警察执法不规范,一定要了解这个制度!(很多人都还不知道)

作者:综合 来源:转载 浏览: 2016-06-11 17:04:25
两个女孩在街上被警察盘查,由于没带身份证,被强制传唤带上警车。

6月10日,一段视频引爆网络。视频内容称,两个女孩在街上被警察盘查,由于没带身份证,被强制传唤带上警车。女孩质问民警执法的合理性,民警则出语蛮横:“你就必须配合我,你就记住这一条,今天是你自己犯贱。”


视频文字实录



警察:我就让你学习一下。



女孩:好好好,可以可以可以,我陪你到底。


警察:好。


女孩:好,你这样子我陪你到底。


警察:行。


女孩:你打了我,我跟你说。


警察:可以,没问题,你去告我打你,我还要铐你呢,我告诉你,我还要关你,我告诉你。


女孩:我们就过一个马路,你就这样强行带我们俩去派出所。


警察:没错,中国法律不公平是吧,改一改。


女孩:你就看我们两个小妹妹,其他人都不抓。


警察:对,没错,我看你长得漂亮,没错的,我就把你关起来。


女孩:你说话这种语气多霸道,你知道吗?


警察:对不起,我在执法,我不是老师。


男:你很漂亮是吧。


女孩:我没有说我很漂亮。


男:那不就成了。


警察:我告诉你,警察盘查我在执行公务,我在执法我不在服务,这是第一个我告诉你。第二个我现在觉得你可疑,你必须配合。第三个别那么罗嗦,你到队里面再说。


女孩:我就说了一句我没带身份证,你就说一大堆过来了。


警察:是,我这里有全程录像你放心好了,我说一大堆过来。我已经表明了身份,在盘查。


女孩:表明了身份,你也没有拿警官证啊,现在穿的警服的人多了去了。


警察:你不懂法律,你就不要在这胡说八道。


女孩:我们是不懂,我们没读书。


警察:我怀疑你是个男人,你他妈的给我上女厕所干什么,你脱衣服给我看一下。


女孩:我刚刚上女厕所了吗?


警察:脑子有病,我不是警察,我怀疑我是假的,假的你也得先配合,你怎么知道我是假的。


女孩:我们刚刚应该真的是不应该出门。


警察:对了,你不要出门也没事。


女孩:对对对,不要出门。


警察:然后还要把你关起来,我跟你说。


女孩:以后你的女儿走在路上也不要出门。


警察:不要以为是个女孩子就可以不遵守法律了。


女孩:我们哪里,我们刚刚违法了哪一条,你说我们违反了法律的哪一条。


警察:妨碍公务。


女孩:妨碍公务。


女孩:我们妨碍公务了,你也可以盘查,我也可以拒绝。


警察:不要跟我争,找律师去。


女孩:找律师就找律师嘛,我看你吃不了兜着走。


警察:不用撑多久,我可以关你 24 个小时。


女孩:你关嘛。


警察:关完再说。


女孩:我有时间配合你。


警察:可以的,好的。


女孩:关完了我看你怎么说。


警察:没有怎么说,关完你哪里该滚就滚去哪里,我现在调查你,因为你没有带身份证,又不接受调查,而且呢还在那里 ...


女孩:现在街上哪里出来,你找得出来带身份证。


警察:对不起。


女孩:你们要执行的时候没执行。


警察:对不起。


女孩:对你毛对,对对对。


警察:所以我要带你到派出所检查。


女孩:烦死了。


警察:烦死你。


女孩:我不要跟你说。


警察:不要跟我说没问题。


女孩:你不要一直开车一直说话。


警察:到了派出所里还在跟我说。


女孩:我不想跟你说话。


警察:你还必须要做口供我告诉你。


女孩:你先别说了,你先别说了,难得费口水。


警察:好啊,你们不懂法律我就教教你们,让你们长长见识。


女孩:你教你女儿去。


警察:把你跟那些艾滋病,跟小偷,跟强盗关在一起,我让你慢慢去享受我告诉你,你看着吧。


女孩:随便你,随便你。


女孩:你先别说话了。


警察:你以为我是你什么人,我跟你没有什么关系,我就是警察,我在执行我的公务,懂吗?你就必须配合我,你就记住这一条,今天是你自己犯贱。

……



处理:当事民警停止执行职务


据当地媒体报道,当事民警昨晚在派出所称,自己一方面是要向两人讲为什么要查身份证,另一方面也是要她们敬畏法律,但“举例不恰当、声音大”。他说,“我的出发点绝不是为了耍权威”。


深圳宝安公安分局局长周兆翔表示,看了视频,反应就是两个字“愤怒”,“如果当事人是我,是我的家人,我能平静吗?讲一千个一万个道理,对人造成了伤害,除了不文明,还有侮辱人格。”周兆翔称,此名民警在车上的行为让人大跌眼镜、大失所望,满口胡言乱语,连一个普通群众的形象都不如。


11日零点20分,宝安警方发布情况通报:“关于网上涉及我分局流塘派出所民警的视频,经市局和分局督察部门调查,我分局民警陈某在执勤过程中言语失当,存在过错。根据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的规定,已对该民警做出停止执行职务处理。分局领导和当事民警已向两名当事人做出了诚恳道歉,当事人表示理解。分局欢迎市民朋友和社会各界对宝安警方工作进行监督,我局将不断加强队伍管理和民警培训。同时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维护辖区平安稳定。”

另外,据《人民日报》法人微博最新消息,宝安警方刚刚公布处理结果:当事民警停止执行职务,马上参加学习班,然后进一步处理。宝安公安分局局长周兆翔对两名当事人赔礼道歉。同时,也向全社会道歉。


网友都有很多问题是:警察何时可以要求路人出示身份证?对公民进行盘查需要什么条件?


图据据新京报


针对此事媒体怎么评论的?


@南方都市报:【规范警察执法,回应公众期待】

深圳宝安两个女孩过马路时被警察盘查身份证,因没带,被警察强制传唤。视频所示的阶段,已从警察能否当街查验身份证、需要遵循怎样的法定程序等问题,演化为警察执法过程中的言语粗鲁、威胁恫吓、语不择言,正如宝安警方回应所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后者显然更恶劣。


@新京报:【威胁恐吓与“执法不规范”是两个概念】

警察作为执法者,首先是给群众提供服务的,而不是找茬的。因有盘查权,传唤权,留置权,看谁不顺眼就可以先“关24小时”,羞辱谩骂像家常便饭,甚至到“里面”让人“慢慢享受”…这不是警性而是匪气,不是不规范而是种“恶”。


@搜狐:规范警察执法,从淡定亮证开始

亮不亮执法证件,于民众而言,是一种身份确认,毕竟不乏“不法分子假冒警察”的新闻,身份确认是最直接的自我保护。而对警员来说,亮证应被视为执法行为的开始。但在不少公共事件中,要求执法者亮出证件,甚至被认为是一种冒犯、挑衅,成为很多警民冲突、尤其是警员火冒三丈的引子。警察查验行人身份证的行为,按照《身份证法》要求,是需要亮证的,包括《警察法》也规定,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也需要“出示相应证件”。但之所以有警员不断、反复在各种事件中将让其亮证的公民举动视为大不敬,乃在于公安部的一些部门规章中,对于警察执法亮明身份的要求,给出了分情况的表述,身着制式警服,相当于亮证,“未着制式服装的,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这成为不少执法者拒绝通过亮证的方式表明身份的依据所在。


@东方网:“女孩被强制传唤”为何引发公众热议


两名女孩的遭遇,引发了舆论的极大关注,这让人想起不久前北京发生的女子入住如家遇袭事件及北京“雷洋案”,三件事都掀起了舆论热议,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可能降临在每个人身上,走在大街上,突然被人伤害或掳走,而且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雷洋及两名女孩的遭遇,则更容易让人感觉恐惧,因为雷洋是因在被警察强制控制时死亡,而此次事件中,强制控制女孩的也是警察,人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掌握执法权力的警察认为是“犯贱”,而像那名警察威胁女孩时说的一样:将自己与小偷、艾滋病、强盗等人关在一起,或在此期间“意外死亡”。而如果女孩没有录这段视频,或女孩录的视频被警察删掉,警察的“执法不规范”,将可能永远不会让人知晓,这更让人不由猜想有多少“犯贱”的民众,被警察“不规范执法”,却又只能忍气吞声,而当事警察的“理直气壮”,似乎也在证明。

在视频引发公众关注后,事件中的女孩称接到一名自称是“负责人”的男子电话,他称,“那些警察是因为前一天加了24小时班累着了,然后态度不好。”这一消息没有得到证实,但不论怎样,警察等执法人员应该依法执法,而不能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欺压公众,心情不好就可以滥用权力,将情绪发泄到民众身上吗?执法部门更应该谨记,公权力不是可以随便打人的大棒,不是发泄个人情绪及以权牟利的私器。让公众有免于恐惧的自由,首先需要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能坚守权力边界,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也需要保障公众的监督权等。


@法制网微博:#法制微评# 【警察随意查验行人身份证,是误读了法律】

天河警方已越过《警察法》和《身份证法》赋权范围。把“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才“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的警权,扩大到不确定的路人身上,既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也是把“有罪推定”的思维“落实”到日常执法行为的结果。(光明网)


警察执法若不规范,公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据澎湃新闻采访张建伟:实际上,公安机关内部是有一种警务督察制度的。公民在遭遇警察执法不规范时,可以致电公安机关,要求警务督察到场,对涉事民警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审查;若发现警察执法行为不合法,应当场予以纠正。警务督察制度本就是为了提升警察执法规范性,该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建立,至今也仍然存在。


但可能很多公民都还不知道有这个制度存在,公安机关应当通过法治宣讲等途径,宣传这一制度,以便公民能据此维护自己的权利。


综合重庆晨报、澎湃新闻、法制晚报、新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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