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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特殊管理股”特殊在哪里?

作者:综合 来源:转载 浏览: 2016-05-23 19:02:57
广电加强对国内视频网站管控,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是接下来要动用的方法,真是让人惊呆了。

广电加强对国内视频网站管控,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是接下来要动用的方法,真是让人惊呆了。

今日消息,据《彭博》引述消息人士指,国家广电总局建议优酷土豆,和Synacast旗下的PPLive等网络视频公司,向中国政府出售股份,以加强中国政府对这些企业的操控。广电总局建议在6月10日前,签署引入国资入股的意向文件。


报道指,广电总局建议国资特殊管理股,比例至少1%,拥有董事席位,对内容有一定审查权。消息指,在向网络新闻提供商提议的试点计划中,政府官员提议以颁发牌照换取董事席位和股份。政府不会接收股息或其它任何形式的奖金,并且不会干预内容管控以外的业务决策。

热议:


牛文文:这个事,真的可以吗?超越想象。。


王冉:很想知道,这么不合理、不讲理、违反市场经济原则、违反现行公司法的诉求是怎么想出来的?


逐风之箭:特殊管理股制度在国际上行之有年,政府持有的象征性一股或极少数股份使其在重要事务上拥有超级投票权和终极否决权。新加坡报业控股有限公司即为一例。

“特殊管理股”到底是什么鬼?

在国内提出: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

2014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把在传媒企业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试点列为2014年工作要点。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2016年4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中宣部等多部门的《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明确提出:“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经批准可开展试点。”——财新此前对此解读是这意味着,以财经类报刊、都市报、晚报为重点的国有传媒机构经批准转制为企业后,可引入战略投资者,探索股权多元化。同时,重要的传媒企业将设定“特殊股”,强化国有股东在企业决策中的发言权,以确保舆论导向不出问题。

问题来了,有评论说问题的关键在于,搜狐视频、优酷、爱奇艺、乐视视频等,他们可不是国有媒体企业!如果要深究起来,这些公司组织能算得上“媒体”吗?显然都是有争议的。

一张图看懂

人民网曾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这条做了个图解。

图解:一张图看懂传媒企业特殊管理股制度试点

人民网还做了一个专题分析,其中一篇来自中国新闻出版报的文章提及:目前,媒体行业涉及特殊管理股的主要是新加坡报业控股有限公司。据宋建武介绍,在该公司,和普通股相比,管理股永远处于控制地位。该公司严格限制任何个人和机构拥有超过3%的股份,与此同时还设置了管理股。管理股占总股份的1%,但其每股拥有相当于普通股200股的表决权。宋建武表示,该管理股的持有者是经过新加坡政府批准的法人和个人,比如可以代表主流价值观的社会名流,这样的制度设计可以保证新加坡政府和新加坡主流社会对媒体的控制。

人民网2014年10月的一篇文章《特殊管理股制度:国外已成熟 国内待试水》:传媒的新闻出版企业可能成为国内试水特殊管理股制度的先行者

“同股同权”这一延续了多年的传统公司架构正不断受到创新冲击,传媒的新闻出版企业可能成为国内试水特殊管理股制度的先行者。

近日《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方案》明确提出要“开展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试点”,这意味着监管层在传媒出版行业的公司架构创新上已打开绿灯。

特殊管理股制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股份制企业管理制度,“特殊管理股”的设计有两种,一种是具有较多的投票权,例如“特殊管理股”的投票权相当于一般股票的5票甚至更多,确保其在持有股份很低的情况下仍然保持掌控力;一种是具有一票否决权,即规定“特殊管理股”可在股权占比很低时依然享有一票否决权。

特殊管理股制度走近大众视野部分归功于阿里巴巴曲折的上市之路。由于其合伙人制度的“同股不同权”本质,阿里巴巴几经波折还是被香港联交所拒之门外。然而,阿里巴巴最终远赴大洋彼岸的纽交所,以史上最大规模的IPO上演了一出完美逆袭。

事实上,在欧美等成熟资本市场中,以双重股权结构为代表的特殊管理股制度已经在传媒、互联网等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

2002年美国《标准公司法》和2006年英国新《公司法》,都允许实行“类别股份制度”,特定股东在股息、表决以及清算等方面享有特别权利。英国的《每日邮报》《每日电讯报》及美国的《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等上市报企,都采取了特殊管理股制度,防止被恶意收购,避免股市短期波动对报纸的影响,确保创办报企家族具有最大的决策权和控制权,保持自身办报特色。

谷歌公司、脸谱公司、股神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公司及我国的百度、58同城等高科技公司或者互联网公司在美国上市时都采用了双重股权结构,公司的原始股东持有大部分的多权股,基本控制了公司重大事项的投票权,公司普通股东持有再多的股票也只能是收益权多、发言权少。

今年1月,陈光标曾放言要收购美国《纽约时报》,但《纽约时报》上市时设置了双重股权结构,苏兹贝格家族控制了大部分多权股票,即使陈光标真的能买下23亿美元的《纽约时报》普通股,也只有30%的投票权。要想完成收购,他必须获得家族信托公司董事会8人中6票以上的赞成。由此可见特殊管理股的重要性。

相比之下,我国现行法律对特殊管理股制度并不“友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同时规定,“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这也为特殊管理股制度留下了政策空间。

对此,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研究员庞沁文表示,只有国务院制定出实施特殊管理股制度的有关文件,特殊管理股制度才有可能大面积推广,特别是对于新闻出版类上市公司而言,如果没有相应的法规出台,证监会很难在上市新闻出版企业中实施特殊管理股。因此,相关立法工作必须尽快展开。

 国资“特殊管理股”的行业影响

1、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国资“特殊管理股”将逐步铺开

国务院办公厅在今年4月16日转发中宣部等多部门的《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明确提出:“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经批准可开展试点。”这可以算作国资“特殊管理股”全面展开的政策铺垫。

这方面的例子是蚂蚁金服。蚂蚁金服最近完成B轮45亿美元融资。这一轮股东中包括中国投资集团、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邮集团(邮储银行母公司)、国开金融等众多国资。

专业人士分析,国资“特殊管理股”入股的对象还不包括短视频领域。不排除先以大型视频网站作为试点,未来这项政策会在更多的媒体领域推广实施。

2、加速互联网企业的回归国内A股市场进程

当前优酷土豆已完成私有化,并从美股市场退市,优酷土豆集团董事局主席兼CEO古永锵同时宣布,合一计划3年内回归A股,并已正式启动相关程序。

早前,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和爱奇艺CEO龚宇联手向百度董事会发起私有化收购要约,收购百度持有爱奇艺80.5%(在转换和充分摊薄的基础上计算)全部估值28亿美元的股份。

爱奇艺CEO龚宇发布内部信表示:爱奇艺自筹建至今六年来,百度在资金和资源方面给予爱奇艺不可替代的支持和帮助。私有化实现之后,爱奇艺将寻求在合适时机国内上市。

而优酷土豆、爱奇艺未来在走向国内资本市场过程中,可能就会接受国资入股。

3、从传闻到落地,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分析人士认为,国资“特殊管理股”的具体运作方面可能会存在难度,特别是上市公司若接受国资“特殊管理股”,还得修改公司章程,开股东大会。

由于特殊管理股的实施比较复杂,牵涉到比较多的利益方,全方位推进还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所以从业者不必过于担忧。

综合360媒介、人民网、腾讯等

深蓝财经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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